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保险公司亏损客户利益受损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保险公司亏损客户利益受损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保险利益对于保险关系的重要意义,体现在?
1.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并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2.保险利益原则对保险经营的意义: 从根本上划清保险与赌博的界限、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界定...
3.财产保险合同保障的并非财产本身,而是财产中所包含的保险利益。
财产所有人、经营管理人对其所有的或经营管理的财产具有保险利益。
事故致第三方当次客运停运损失是直接财产损失吗,保险公司赔偿吗?
停运损失费保险公司不承担。车辆停运期间的损失,是指车辆因交通事故遭受损害,如果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由于车辆的停运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保险人一般不会赔偿间接财产损失,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适用全部赔偿原则,停运损失应当由侵权人承担。
比如:机动车辆强制险中约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
二、停运损失三者险可赔吗
找法网提醒您,停运损失三者险不可赔。第三方责任险是赔第三方的,其他的不负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的间接损失,即车辆停运损失,也有权利要求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根据直接财产损失赔偿的规定,这一赔偿也应当以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其计算方法与直接财产损失的计算方法相同。
不是直接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赔的。因事故造成的停运损失属于民事赔偿部分,受损失一方只要拿的出停运损失的依据,可以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走法律途径,法院一般都是支持的。
撞车报保险对个人有损失吗?
一个一个回答你
1、如果不是你本人开车,出险后你来顶替,首先这是骗保的行为,如果保险公司知道这个是拒赔的,如果赔付了,这样也是诈保行为,保险公司会追究责任的,或者你替的那个人,没驾驶证或者酒驾,你方全责,而你又顶替了他,交警如果调查出来,问题也会很严重的。
2、如果是单方事故,也就是说只是自己的车事故,没有第三方的车辆受损,需要修自己的车保了车损险就可以,如果造成第三方的物损,保了三者险就可以,这样是不用动交强险的,对第二年的的交强保费没有影响。如果是两车事故,就得先动交强险,如果保额不够,再动商业,不管赔款的数额多少,下年交强险就是标费。例如你的是家用车,三年没出险,最低交强保费为665元,交强出险一次就是标费了950元,你看看合适不合适动保险了。
3、驾驶员没有肇事记录这个说法。
保险公司离职后客户退保业务员需要承担退保损失吗?
你好,我是在职的业务员,我的客户也有退保的,我的那些已经离职的组员,他们的客户也存在退保的客户,我想说说我对这个问题的现实情况以及个人看法:
一、客户正常退保,在这种情况下客户一般都会损失很大,正常退保的话业务员是不会有任何责任的,退保也是客户的权利。
二、客户全额退保,就是客户不想承担任何损失,要求全额退保。当然任何保险公司都不会全额退回保费,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客户投诉到银保监会或保险公司高层,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保险销售过程中存在欺骗或不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业务员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的话,在职业务员是一定会被要求承担责任的,而如果是已经离职的业务员就不一样的,要分具体情况:
1、业务员在保险销售过程中被证实存在违法行为(比如强迫、暴力等),这种情况下业务员会被要求承担经济损失。
2、业务员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并无违法行为,但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比如夸大收益,夸大保障责任等违规不违法),在这种情况下已经离职的业务员是不用承担责任的,但是在职的业务员少不了需要承担公司的行政责任及罚款。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保险公司亏损客户利益受损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保险公司亏损客户利益受损吗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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