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积金贷款不纳入征信能否算第二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公积金贷款不纳入征信能否算第二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想问一下办理组合贷款,公积金查完我征信,银行还会再调出我征信吗?
一般是不会再查的。组合贷款的申请:申请组合贷款,初审手续与公积金贷款相同;初审通过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其它手续时,要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有关手续;两部分贷款审批完成后,同时由银行拨付到售房单位帐户;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
有贷款,纯公积金,个人征信报告上没有显示,合理吗?
一、公积金贷款记录是要登记入个人征信系统里的,如果是按期还款是没有问题的,如果是有逾期还款的情况,在个人征信里是有记录的。
二、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个人的不良信息记录将不是“一辈子”的污点,而是只有5年的“保质期”,不用担心污点影响自己一辈子。此前,2006年正式运行的旧的信用报告上个人不良信息是“一直展示”。《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征信系统中记录的信息包括正面的、积极的信息,也包括一些负面的信息。主要包括在与银行发生借贷关系后,未按合同要求时间还本付息,拖欠和借款不还都会如实反映在信用记录中,对个人信用形成不良影响。根据《条例》,只要在五年内保持良好的信用行为,这些不良信息将会5年后消失无踪。比如一笔贷款应当是在5月1日还款,但是一直逾期到10月1日才偿还,那么,从10月1日开始计算,5年后此记录将被删除。三、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积金贷款不纳入征信能否算第二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积金贷款不纳入征信能否算第二套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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