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积金贷款额度提升之后可以更改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公积金贷款额度提升之后可以更改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积金大于月供可以缩短还款期限吗?
公积金贷款能缩短年限吗
无论是组合贷款还是纯公积金的贷款,都可以申请缩短还贷的年限,但都需要到受委托按揭的银行去办理申请,而无需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当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是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的,在还款了一年后,只要市民还款能力符合了申请缩短还贷年限要求,直接到银行来申请即可,申请成功后可以根据新的月还款额来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缩短还贷年限方式
申请缩短还贷年限一般有两个方式。一是按照市民期望缩短的年限,例如缩短到10年,银行将根据市民提交的资料来套算是不是符合条件。第二种是市民所期望的月供金额是多少,例如由月供2000元改到月供4000元,也是银行根据市民个人的情况来套算。
另外,如果市民想提前进行还贷,也同样需要到委托的按揭银行申请办理,只需携带身份证、借款合同即可,无需经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贷款能否提前还款
借款人可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公积金个贷本息,目前不必支付违约金。部分或全部提前还款的,按日计息,以放款日为计息起点。
(1)部分提前还款:受托银行应在借款人履行原贷款合同一年以后,方可接受其部分提前还款的申请,与之以书面形式变更借款合同,并与借款人、担保机构签订补充条款,并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市中心。
借款人提前归还的金额不得少于原贷款合同约定的6个月的还款额;受托银行应与借款人商定部分提前还款后剩余贷款余额的还款期限,此还款期限应短于原贷款合同约定期限的剩余期限,贷款利率按借款人已履行的还贷期限加上确定的剩余期限所对应的期限档次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确定。
(2)全部提前结清:借款人申请提前归还全部贷款的,不受时间限制。借款人应支付贷款本金余额,受托银行不再计收贷款利息,按照借款合同已收取的贷款利息也不退回。
公积金贷款是可以提前还贷的,你可以选择将部分贷款提前还贷,或者是全部的借款提前还贷,无论是哪种方式,都不会收取违约金。而且不需要通过住房公积金中心,只需要带着相关证件去银行办理。
国管公积金提取限额如何修改?
支取额度: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对于未婚员工来讲,累计支取的额度应为房屋总支出,一般为购房合同中“房价款”的金额。对于已婚员工来讲,夫妻双方共用同一套房产办理支取,双方累计支取限额相加不得超过房屋总支出(即:如果房价总款为100万,一方配偶的累计支取额度为10万,另一方配偶的累计支取额度为90万)。核定累计限额核定时需参照主购房人支取记录单,如住购房人在外省市支取,限额默认为房价总款的50%
1、系统内已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的职工,对于提取人的婚姻关系、提取原因、提取限额等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填写《提取记录单变更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到任一管理部进行变更。
2、管理部根据提取人的变更申请,审核以下相关材料:
(1)配偶关系变更的,应审核配偶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对于提取人婚姻关系解除的,应同时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明材料重新分配提取限额。
(2)提取原因信息变更的,应审核提取原因证明材料(与首次申请提取相同);
(3)提取限额变更的,仅审核变更申请表,但修改后的提取限额合计不应小于累积提取金额。
公积金提取额度有什么规定?
1、职工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职工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
3、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 规定比例的部分。
4、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额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6、除依照本办法第十一、十二条规定注销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 10 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积金贷款额度提升之后可以更改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积金贷款额度提升之后可以更改吗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