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创业板业绩预告披露时间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创业板业绩预告披露时间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创业板半年业绩预告披露规则?
关于这个问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创业板企业应当在每年的4月30日前披露当年第一季度的业绩预告,同时应当在每年的8月31日前披露上半年的业绩预告。此外,创业板企业还应当在每年的10月31日前披露前三季度的业绩预告。这些预告信息对于投资者了解企业业绩的走势具有重要意义。
创业板业绩预披露要求?
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第四条规定,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4月10日,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7月15日,第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10月15日,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1月31日。
创业板中报预告披露时间规定?
关于这个问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创业板企业应当在每年的4月30日前披露当年第一季度的业绩预告,同时应当在每年的8月31日前披露上半年的业绩预告。此外,创业板企业还应当在每年的10月31日前披露前三季度的业绩预告。这些预告信息对于投资者了解企业业绩的走势具有重要意义。
创业板中报预披露条件?
1、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2、本所鼓励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公告前披露业绩快报,但对业绩快报不强求。
公司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一)拟依据半年度报告进行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分红的除外)、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者弥补亏损的;
(二)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为应当进行审计的其他情形。公司季度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无须审计,但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另有规定的除
外。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6.2.2条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净利润为负;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实现扭亏为盈;期末净资产为负。
根据该规定,深交所已不再强制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披露一季度、半年度、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创业板一季报业绩预披露要求?
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预计业绩变动幅度:公司应当在一季度结束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发布一季度业绩预告,预计业绩变动幅度应当达到以下标准:净利润增加或减少幅度超过50%。
业绩预告的内容:业绩预告应当包括公司一季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非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的预计数值,并对业绩变动的原因进行说明。
业绩预告的披露方式:业绩预告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同时应当在公司网站上进行公告。
需要注意的是,业绩预告仅为公司对一季度业绩的初步预测,实际业绩可能会发生变化。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应当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公司的经营状况、行业趋势、市场环境等,以及业绩预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创业板业绩预告披露时间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创业板业绩预告披露时间规定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