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商业险和交强险可以分两家保险公司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商业险和交强险可以分两家保险公司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汽车上交强险和商业险可以在两家保险公司吗?
商业险和交强险可以分两家保险公司。
商业险和交强险分两家保险公司买,这样投保和理赔都会比较麻烦,且交强险每家保险公司的保费、理赔、不出险优惠都是一样。商业险包括以下几点:
1、划痕险,在使用过程中,被他人剐划需要修复的费用;
2、车损险,主要赔偿单方事故车辆的损失,但不包含玻璃单独破损的损失,停放中造成的损失;
3、三者险,主要赔偿范围同交强险,但是必须在交强险赔偿完后才能赔偿,赔偿时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进行赔偿,保费价格根据保额的大小对应相应的保费;
4、车上人员责任险,赔偿范围包括车上人员损伤锁产生的医疗费用,价格根据保额大小变化;
5、盗抢险,指车辆被盗后车辆的赔偿以及因被盗产生的车辆损坏、丢失的赔偿,保费根据车辆购置价乘以折旧率后的数值变化而变化,价格不高。
商业险和交强险可以不在一个公司买吗?
可以
商业险和交强险可以不在一个公司买,交强险和商业险可以分不同公司买。但是在购买车险的时候,交强险是即时生效的,商业险是第二天生效。有时会因为分开不同时间缴纳,所以会导致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起止时间有较长时间差。
交强险和商业险可在不同保险公司购买吗?
一辆车的强制险和商业险是可以分开在两家保险公司购买的,但是通常为了理赔方便,都会选择在同一家保险公司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 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
交强险和商业险能不能在不同公司买?
可以
但是在购买车险的时候,交强险是即时生效的,商业险是第二天生效。有时会因为分开不同时间缴纳,所以会导致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起止时间有较长时间差,容易忘记自己的交强险和商业险的续保时间
可以。但要知道,在不同的保险公司买车险易给自己带来一些影响。如:买车交易完成交强险即买即生效,而车险是收到投保资金24小时生效,如出现特殊情况,此时就会因任性而买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商业险和交强险可以分两家保险公司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商业险和交强险可以分两家保险公司吗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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