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逾期利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逾期利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同逾期利息的起算时间?
举个例子说明一下。
法律规定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违约方可以请求法院调整;而实践中,双方不仅约定了违约金还约定了逾期付款利息。以买卖合同欠款为例,约定违约金计算方法为年利36%,逾期超过一定时间比如一个月再加10万违约金。
法院的处理思路:违约金和逾期利息只能择一主张。为啥?这种情况下两者性质基本是一致的,都是违约金性质,所以如果一并主张就存在重复计算损失的问题。合并支持的标准:有约定标准的按照标准确定,约定的标准超过年利24%的,按照年化24%支持,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颁布前是一般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支持,当然现在也有法院按照这个标准判决的。
那么,原告起诉时有几个思路:
第一,违约金和利息按照约定主张,庭审中法官会把上面的裁判标准释明一下,调整还是不调整?
第二,计算一下到起诉时的逾期利息和违约金,选择金额大的主张,逾期利息标准要不要调低到24%?
到这里,查询法院判决调整违约金、逾期利息的裁判标准,司法案例,分析案件事实,明确利息起算时间,请求权基础等内容,这是基本功,每个律师都能做个差不多。啥?有人不知道,OK,律师第一层次的差异凸显,连案件的案发情形、法律规定、裁判标准和典型司法判例都不知道,谈不上专业律师~
接下来,有的律师会想办法,历史付款记录是否存在逾期情况,能否通过分段计算提高损失金额,从而适用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来适用违约金补足?如果足够细心,可能会有所突破。律师第二层次的差异凸显,专心、细心、关注细节、愿意烧脑的律师才能超长发挥~
还没完,如果在诉讼上死磕,法院会审查标准,即使有理有据法院能写入判决或者调解书的内容都不可能偏离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此时,以打促谈、保全、通过追溯调整本金等方法,跳出案件本身充分运用案件事实之外的诉讼技巧和力量寻求突破。律师第三层次的差异凸显,虽然这个层次充满偶然性,但有时能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当然,还可以往下继续~所以,有差异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逾期利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逾期利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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