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失业金不领取会累积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失业金不领取会累积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失业补助金申请但没领取下次还会累计在一起吗?
可以累计。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什么情况下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这是最主要的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是指失业人员原来在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并非新生劳动力,如不是刚毕业的学生。参加失业保险,必须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即按规定的缴费基数、费率和缴费时间缴纳失业保险费。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一般来讲,中断就业的原因分为两种:非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因自愿离职而导致失业。自愿离职而失业的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办理完成后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会
失业金不领取会累计,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在1年到5年之间的,可领取最长12个月的失业金;累计缴费5年到10年的,可领取最长18个月的失业金;累计缴费超过10年的,最多可领取24个月的失业金。
另外,失业金领取需要进行失业登记,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并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原因证明。
失业金第一次没有领完,可以累计不?
根据失业金政策规定,第一次没有领完的失业金是可以累计的。一般情况下,如果第一次没有领完失业金的话,可以在下次符合条件的时候继续领取剩余的部分。然而具体的政策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失业保险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帮助。同时,也要注意按时办理申领手续,以免影响到后续的失业金领取。
可以累计
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次数没有限制,但是第二次领取时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失业人员在申请补助金的二次领取时,根据相关规定,本次领取的补助金的时长加上上一次最后领取的时长总和累计不得超过两年以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失业金不领取会累积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失业金不领取会累积吗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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