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责任保险是以什么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责任保险是以什么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是保险责任,保险责任一般都包含哪些?
保险责任是指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承担的保险给付责任。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nherent Defect Insurance ,缩写为IDI)以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为保险标的,针对因设计、材料和施工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并在使用过程中暴露出的质量缺陷履行修复赔偿义务。
我国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依据《建筑法》,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相对应的,各地试点文件中列明的保险责任条款也主要包括“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工程”、“保温与防水工程”两部分。
不难发现,各地在推行IDI的过程中因地制宜规范了保险责任,如海南强台风多、降雨多、高温高湿的气候条件让房屋容易出现“裂漏渗”等质量通病,因此海南省不仅附加了保险责任,还延长了保险赔偿责任期限,主体结构承保期限不少于15年,防水工程不少于10年,装饰装修工程及机电工程不少于15年。
责任保险与一般财产保险的区别有哪些?
一、责任保险是指承保致害人(被保险人)对受害人(第三者)依法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当被保险人依照法律需要对第三者负损害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代其赔偿责任损失的一类保险。
二、责任保险的主要特点:
责任保险产生与发展的基础不仅是各种民事法律风险的客观存在和社会生产力达到了一定的阶段,而且是由于人类社会的进步带来了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其中法制的健全与完善是责任保险产生与发展的最为直接的基础。
责任保险承保的却是各种民事法律风险,是没有实体的标的。
责任保险赔案的处理也以法院的判决或执法部门的裁决为依据,从而需要更全面地运用法律制度;
责任保险中因是保险人代替致害人承担对受害人的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各种责任事故处理的态度往往关系到保险人的利益,从而使保险人具有参与处理责任事故的权力;
三、财产保险(Property Insurance)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社会责任险的性质是一种什么保险期限多少?
一年。
“旅游责任险”按年投保,一次性投保,保险期限一年。“责任险”保险金额是“三个限额”的最低投保额度,即每人责任赔偿限额(国内游8万元,入境出境游16万元)、每次事故责任赔偿限额(国内社200万元、国际社400万元)和每年累计责任赔偿限额(国内社200万元、国际社400万元),三者必须同时满足。旅行社可根据以往经验、各自的组团接待量、管理水平、抗风险能力等选择合适的投保额度。
保险的经济范畴是什么?
与其他经济活动相比它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经济补偿性,即对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从起源来看,保险起源于对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给人类生存带来损害的防范。
因为人类在生存过程中,遇到难以预料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时,如不能及时得到经济上的补偿,人们的生产、生活就无法维持和继续下去。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了保险,它就是为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对人类生存造成损失而建立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
社会互济性,即一人损失,众人分摊。
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对人类生存造成的危险既有普遍性,又有偶然性。普遍性是指每一个人都有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的可能;
偶然性是指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的发生只是在同一空间的某一时点上,即遭受这种损失的只是某一地点或某一个人。
正因为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存在普遍性,因此才有大量的人愿意并要求参加保验,从而聚集众人之财力形成基金,以备对其中任何一个成员可能出现不测进行补偿。
同时,又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存在着偶然性,一旦当危险发生于某一地点或某一个人时,则可用事先聚集起来的基金进行补偿,这就使危险分散,由更多的人去分担,充分体现了经济上的社会互济性。

法律保障性,即保险是以建立契约(保险合同)方式确立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经济关系的。
保险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双方都要按合同规定享受或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其中任何一方违背合同,另一方有权诉诸法律进行裁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责任保险是以什么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责任保险是以什么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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