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保险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什么意思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保险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什么意思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保险的不可抗辩条款超两年一定要赔吗?
保险的不可抗辩条款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超两年且保险人未解除合同的,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扩展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第二十八条
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分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为再保险。
应再保险接受人的要求,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将其自负责任及原保险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再保险接受人。
第二十九条
律师答疑:医疗险是否也可以适用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根据我的了解,医疗险通常不适用于"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是一种保险合同中常见的条款,它规定了在合同生效的前两年内,保险公司可以对投保人提出某些不可抗拒的理由扣留赔付。
然而,医疗险通常不涉及这种条款。医疗险是一种用于支付医疗费用的保险,通常与投保人的健康状况和医疗费用直接相关。由于医疗费用会随着时间推移而变化,并且没有固定的等待期,所以这种类型的保险很少会有类似的条款。
为了明确你的保险合同是如何定义的,我建议你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法律建议,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和针对个人情况的建议。
保险中的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是合同生效后什么情况都赔吗?
两年不可条款,咋理解?
什么叫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在《保险法》中它长这样——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我用大白话总结下——
投保前,投保人有义务如实告知,否则在合同成立两年内,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或者拒赔。但是在合同成立2年后,保险公司就不能解除合同了。
啥情况下能用呢?
第一种,如果身体隐患对承保或加费的影响不大,且和出险无直接关系。
两年后出险,理赔基本跑不掉。
举个例子,隔壁老王有吸烟史,但买重疾险时未如实告知。
3年后,老王患上了心肌梗塞,虽然隐瞒了吸烟史,但和出险无直接关系,保险公司还是得赔。
第二种,身体隐患对承保或加费影响较大,或和出险有直接关系。
两年后出险,很可能拒赔并解除合同。
还是以隔壁老王为例,买重疾险时有甲状腺结节却未如实告知,3年后甲状腺癌出险了。
这种情况,保险公司就很可能拒赔。
再比如投保时已患病,但未如实告知,两年后出险申请理赔。
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如果患病之后买保险,保险事故不在保障期间内,那肯定不行啊。
基本遇到这种情况的人,都是打定主意骗保的😂
所以这种恶意骗保行为,也不适用两年抗辩期,目前法院类似的判例比较多,大多支持拒赔。
最后。
怎么说呢,规则是相互制约的。
总的来说,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被保险人的利益,同时也防止保险公司恶意拒保。
但这都建立在如实告知,最大诚信的基础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保险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什么意思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保险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什么意思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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