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如实告知的原则是什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如实告知的原则是什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是如实告知呢?
在投保的时候都需要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保险公司会根据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作出是否承保的决定。
如果在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那么在发生理赔时,保险公司有权利拒绝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且可能不会退还所交保费。如实告知按照保险公司询问的真实回答即可。
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一般是指什么?
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及在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足以影响对方作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最大诚信原则作为现代保险法的四大基本原则之一,最早起源于海上保险。在早期的海上保险中,投保人投保时作为保险标的的船舶或者货物经常已在海上或在其他港口,真实情况如何,在当时的条件下,只能依赖于投保人的告知;保险人根据投保人的告知决定是否承保及估算保险风险、确定保险费率。
因此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告知的真实性对保险人来说有重大的影响,诚信原则对保险合同当事人的要求较一般的民事合同要求就更高、更具体,即要遵守最大诚信原则。
该原则在《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中首先得到确定,该法第17条规定:“海上保险是建立在最大诚信原则基础上的契约,如果任何一方不遵守最大诚信原则,他方可以宣告契约无效。”
基本内容一般指:
1.如实告知:若保险产品要求健康告知,那么被保险人必须如实,真实,完整的回答相关问题,不得隐瞒或伪造等;
2.保证义务:分为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前者是以书面形式载明在保险合同的,也就是被保险人义务中的保证事项,后者则是按照行业或国际惯例、相关法律法规及社会公认的准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该做和不应该做的事项;
3.弃权和禁止反言,前者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放弃自己在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一项权利,后者是指保险人放弃某项权利之后,不能再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主张该项权利。
什么是指在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表现形式中有意不报?
1、告知不实即误告;
2、不予告知即漏报;
3、有意不报即隐瞒、虚假告知即欺骗等。
保险人未尽告知义务的情况主要有未对责任免除条款予以明确说明;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欺骗投保人,或者拒不履行保险赔付义务;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等等。
体检还要健康告知吗?
谢邀,但我不清楚您是什么情况。
如果是买保险的时候,体检报告是要告知的。
分两种情况,如果是在大医院做的体检,必须要告知。因为信息是可以调取的。如果自身明知有问题,但是没在医院治疗过,也没用过医保卡拿药,健康告知项中没有提及的情况下可以默认没有问题。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您想买保险,随时都可以咨询。
谢邀。
需要。
体检不能替代如实告知。
简单举个例子容易理解。一些常见的慢性病如高血压,高血糖等是可以通过药物短期内控制的非常不错的,即使体检也很难证明此时是健康的。
如实告知无法取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如实告知的原则是什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如实告知的原则是什么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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