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建工险和团体意外险的区别是什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建工险和团体意外险的区别是什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建筑安责险和建筑团体意外险区别?
安责险和团体意外险的区别是保障范围不同、被保险人不同。
1、保障范围不同。安全生产责任险的保障范围包括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伤亡或下落不明,还可以附加医疗费第三者责任及事故应急救援。而团体意外主要保障团体员工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伤残和身故。
2、被保险人不同。安责险被保险人是企业,团体意外险被保险人是团体员工。
中华保险的建工团体意外险是怎样的保障条款?
建筑工程团体意外险的保险责任:
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建筑、装修施工现场,或指定的施工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的,保险公司按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保险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公司将按表中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单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 日时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两项以上者,保险公司给付各该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一项残疾保险金;若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不同时,给付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
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残疾合并前次残疾可领较严重项目残疾保险金者,按较严重项目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的残疾视为已给付残疾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保险公司对以上意外身故保险金和意外伤残保险金的给付之和以保险单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不论一次或多次因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当累计给付的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单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时,保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平安建工团体意外险理赔标准?
平安建工团体意外险的理赔标准如下:
1. 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在团体意外险保障期间内,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伤残或医疗费用支出,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害。
2. 理赔资料: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须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的理赔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事故证明、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支付证明、身故证明等。
3. 身故赔偿: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的身故保险金额进行赔偿。
4. 伤残赔偿: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伤残,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的伤残赔偿比例和伤残程度确定赔偿金额。
5. 医疗费用赔偿: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需要进行医疗治疗,保险公司将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但赔偿金额可能受到合同约定的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理赔标准和赔偿金额可能会根据不同的保险合同而有所变化,建议您查看所购买的具体保险合同或咨询保险公司以了解详细信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建工险和团体意外险的区别是什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建工险和团体意外险的区别是什么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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