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多久?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具体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人员缴费年限核定,满一年至四年的,每满一年为一个月的领取期限,超过四年以上,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
失业金领取期限:失业保险费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能领几个月怎么算?
失业保险金是根据社保缴纳年限来领取的!
领取前提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什么时候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保险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年限可以累积吗?
失业保险金年限可以累积。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1、领取失业金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以上; (2)个人非自愿失业,开除符合规定; (3)60日内办理了失业手续。具备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拿着单位的离职证明、身份证去交社保的社保中心办理。
2、失业保险的缴纳情况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区市的社保中心查询。也可以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下的失业金情况。
3、失业金的给付标准各省条例有所不同,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