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重签贷款合同影响利率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重签贷款合同影响利率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果房贷合同已签,银行利率再上浮或下调,还会有影响吗?
银行基准利率的波动对于我们的房贷乃至于企业的贷款都是有直接影响的!
大家不妨先思考一下这个问题:为什么我国央行应对实体经济的过冷、过热更偏向于选择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而不是基准利率?
因为调整基准利率是一件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事情,不到万不得已,不会采用这种影响广泛的手段(就我国而言是如此)。
1.基准利率下调,对于资金密集型的楼市而言会是重大利好,会使得逐渐恢复平稳的房价再次“掀起妖风”,这样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稳定、实体企业的利润会形成巨大的冲击。
2.基准利率提升,对于肩负贷款的企业和个人都是梦魇。因为签订贷款合同约定的都是浮动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进行加减),假如作为衡量标准的基准利率提高了,那么肩负房贷的居民,向银行借钱的企业,每月都需要为之付出更高的利息,日子都会非常不好过。
所以银行调整基准利率,对于肩负房贷的居民而言,会有较大的直接影响。
不过呢,我们也没必要太过于担心,一般而言,只要经济体系不出现重大的黑天鹅事件,金融系统安全可控,央行都会采取较为维稳的方式应对经济的冷暖周期,比如采用调整存款准备金率的方法降低对于居民和企业的影响。
贷款合同去年十月签好的,今天要求补签合同,利率上浮10%才给放款,合理吗?
不立而立,带来银行人的解答。
我在在做房贷客户经理那几年,这种事经历的太多了。银行要求重签并提高浮动比例,并不是今年才有的事,在2016-2017年额度紧张的时候是非常普遍的,甚至有重签两次的,还有重签也不放款的,比比皆是。
究竟银行这样做合不合理,合不合法?
这里我以一个银行客户经理的身份告诉你,银行这样做理论上不合理也不合法,但是银行得操作方式让你从法律上流程上占不到一点便宜。
为什么这样说?
之前我在问答里以及头条文章里也写过,银行面签时,借款合同采用预签式,你在签字的那一刻起已经丧失了议价的权利。因为什么?合同是在审批之前签的,内容都是空的,理论上约定的金额利率统统不存在。
而且在办理预抵押登记时,客户联的合同,你是拿不到的,只有银行在确认放款后,才会通知开发商拿合同,再交给按揭客户。而在这个过程中你和银行约定的内容事实上你是不知情的,你并不知道预抵押登记是合同上约定利率是多少,银行可以随时要求你重签合同,而你连起码的流程都不懂,你就没有据理力争的底气。
所以说,没有合理不合理,因为你外行,不懂流程,你不知道症结所在,你也无从要求,也争取不了,只能被动接受,让你干嘛你干嘛!
话不多说,再说就有自爆的嫌疑,有需要了解的关注不立而立,私信或者评论区留言,可以再交流。
这个情况很常见,你知道不,现在银行内部资金利率都超过5.8%每年,你让银行给你基准放款(五年基准年4.9%),你疯了?!
银行也是企业,不是福利所,无非是经营资金,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中间赚钱。上浮10%已经是良心价格了。做你这个贷款,银行还得赔钱,信贷员责任利润是负值。……我坦率告诉你,你这个上浮10%单子,我是不会做的。………傻子才赔钱受累。
这家银行还是不错的,给你上浮10%利率就放款,要是他不做,找个理由直接拒绝你申贷,你又有啥子办法?
由于现在社会资金成本越来越高,有部分商业银行都不做按揭贷款了。按揭贷款不是一个好业务,一是不赚钱,占用资金时间长。二是中国人,喜欢提前还贷款,银行实际收益少。三是按揭贷款户,比起消费贷和经营类贷款,客户粘性小,综合收益很少。
可以预见,利率市场化后,按揭贷款本身具有的福利性质(支持合理购房消费是一项福利)难以体现。…………住房公积金政策正在酝酿巨大变革。有空我专门写一个关于住房贷款改革的文章。
注意…本人银行信贷员20年,炒股韭菜20年。将发布两种内容…1,脑洞新闻…快乐生活。2,成功学内容……如有兴趣,请关注。
去年八月份也签好了贷款合同,买的酒店式公寓,利息上浮百分之十,两三个月没放款,期间利息上浮最高有百分之四十,电话咨询过,利息到底会不会跟着调高,回复说按合同上的利息走,放款后,拿到的合同是之前的,利息不变。
谢邀,带你走近银行、实现财富增值,我是银行小学生。
先说结论,这样做是合理的。房贷合同生效的条件是贷款放下来以后,你之前只是预签,银行放不放、怎么放还得再经过上级审批。
一般银行和客户签订的贷款合同都属于预签合同,你和银行客户经理在协商好利率以后,他会跟你签署一个合同,这个合同上一般都会写着生效条件是放款以后。而在签署这个合同以后,他会拿到贷审会上经领导讨论、审核以后,通过了才会给你放款,不通过的话会需要修改贷款利率,甚至不给你做这笔贷款都是有可能的。说到底,住房按揭贷款对于银行来说是不太挣钱的,本身利率偏低、时间又长,我们主要通过做贷款来增加和房地产开发商、房贷客户之间的粘性,在其他方面获得的收益有可能会更多。
总之,从目前的市场行情来看,能拿到10%的上浮利率已经算是相当好的情况了,你指望着它不涨是根本不可能的,我们银行内部员工现在都没有基准利率的优惠了,都是上浮10%。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从银行看人生、由财富见成长,我是银行理财规划师——银行小学生。
我来回答。
首先原则是不合理。但是主动权不在你的手上。关于申请房贷,与银行签定的合同,如果银行以利率上浮,要求不签合同才放款,其实上这个是有背合同法的原则。可是处于弱势的申请人怎么能跟银行提示异议呢?这个是法律需要健全的事情。就算你告到法院,最后裁决你赢了,银行不放款给你,最后也是没有好处。很多时候,申请人是忍气吞声,任由银行摆布了,因为大家都怕啊,所以没有敢起头反对的。如果社会上主流是好的,那银行也 不敢违背当初签订的协议,应该按原先签订的合同来实行放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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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重新签订,前面借条中所约定的利息还有没有效?
感谢邀请,普法时间到!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
《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目前,国家保护年利率不大于24%。高利贷的利率不受国家保护。
重新签订借条,可以约定利息,但利息年利率不得大于24%,高出的法院不会支持。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根据《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公民之间的个人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就视为没有利息。欠条,没有约定的,也是没有利息,但是过了还款日,没有还的,到时可以要求按银行利息计算利息。
所以,重新签订借条,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约定利息的,按约定的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签贷款合同影响利率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重签贷款合同影响利率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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