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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了,父亲欠村里多年的债务,儿女有义务偿还吗?有何依据?
父亲欠集体债务而且也已经很长时间了,应该具体分清楚是什么债务。有些是呆账,而有些是坏帐,比如:一,集体时(土地没有承包前)为了购买农资向信用合作社贷了款,集体没有还贷,土地承包后信用合作社把这些贷款按土地承包面积分摊给了农户。二,农村的各种提留集资。三,农民的义务工折款。这样的欠款作为子女一摡不用去还。
另外一方面如果是当时购买了集体的一些资产(房屋,机器,,,,,)这些资产有些还在使用,估计做子女的需要偿还,因为这属于全体村民的财产。
这个问题要分情况而论,如果孩子没成年,还没有劳动能力,或正在中,小学读书,父母去世,处于人道若是父母欠下了村集体的债务,村集体不但要为这个家庭免除债务,而且还有义务确保孩子们的生活,并为他们的学习创造方便条件,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直到满十八周岁。我想这是村集体几十年来所应承担的义务。∴∴∴。∴∴∴假若孩子父母生前欠下了亲戚朋友,左右邻舍的债,父母不幸去世孩子们又没能自立,又没成家立业。处于人道,亲情关系,决对不能雪上加霜提及债款之事,并且对孩子要尽力相助。∴∴∴∴∴。∴∴假如父母借贷期间孩子已长大成家并且与父母同居,父母是以家庭名誉而借贷,例如盖房,购买农机具,车辆等…欠下了外债,那么已成年子女是有义务去偿还父母为整个家庭生活所欠下的私人或集体债务,这种积极还清父母为创造生活所欠债务,也能体现出这个家庭的诚信。∴∴但是假若父母欠下的是賭债,或高利贷,就是成年子女也同样没有还债的义务!仅此个人见解,多谢!
父母去世后,父母所欠村里的债务,儿女是否有义务偿还?这个问题要看具体情况,不能单一的按照传统观念来评判。
如果用中国的传统观念来评判,那么毫无疑问,儿女是有义务为去世的父母偿还债务的,因为父债子还,这是千古定律,在过去,父母的债务还不上,子女有可能被地主老财抓去当丫头或干劳役抵债,封建律法是支持的。
但是,新社会新国家,社会主义法律不同于旧社会的封建律法。在我们国家的民法中,父母和已万年的子女都是独立的法人,谁也没有替谁还债的义务。在法律上,子女和父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不能因为其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民事主体。
但是,在有些情况下,子女又必须替父母还债。比如,子女接受了父母的赠予,造成父母无法还债。打个比方说,父母借了钱,给子女买了房屋。这时候父母去世了,子女当然要替父母还债,因为父母借钱实际上为了子女而借。再比如,父母去世后,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在接受遗产范围内,也要承担父母的债务。再打个比方,父母借钱盖了一栋房子,没来得及还债就去世了,你又继承了父母的房屋,当然要从这房屋所值价值中拿出父母所应该偿还的任务归还人家。因为你如果不继承房屋,债权人可以申请拍卖房屋归还债务。当然,如果你继续的遗产不够还债的,你只需要把遗产部分替父母归还债务,不需要额外拿出你自己的钱财还债。
还有一种情况,你和父母共同生活,父母借的债务用于了家庭的共同生活,子女实际上花费了父母所借的债务,这种情况下,即使父母没有遗产留给你,你做为父母债务的受益人,也应该替父母归还相应的债务。
现实当中,确实有不少这种情况,不少父母借钱后,用于了为子女结婚或者上学等费用,到底是谁花了这借来的钱,现实中往往难以区分。所以,虽然法律上有时候子女没有替父母还债的义务,但从道德传统上,子女在自己能力范围之内,还是应该自觉自愿的替父母归还所借的债务,这也是减少农村纠纷,联络亲朋感情的有效途径,更符合社会公德良俗。
所以,针对这个问题,晏子的看法是,只要自己有能力,不管是否接受了父母的遗产,也不管父母所借债务是否用在自己身上,只要父母所借债务具有合法性,就应该替父母偿还债务。当然,如果父母所借债务不是用在正处,比如赌博或者吸毒所借债务,子女完全可以不管。父母所借债务,如果属于不受法律保护的高利贷,子女也可以不去归还。
你好!关于“父母过世,父亲所欠村里债务,儿女是否有偿还的义务”这个问题,一直以来在民间争议蛮大的。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听到这样一句话“父债子还,天经地义”,即父母欠下的债务,做子女的必须得偿还,这个是我们几千年流传下来的传统观念。但是同时也有很多人坚持人死债清,既然人都死了,所欠的帐也自然不用还了。这两种说法其实都有其正确性和一定的片面性。
从法律层面上来说,人死亡后债务一般有配偶承担连带责任,其他亲属如父母、孩子不承担责任。父债可由子女代为偿还,同时子女也可不用偿还,关键是看其父亲留下遗产的价值大小和其子女还款意愿。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比如遗产实际价值10万元,而债务是20万元,由于遗产不足以清偿欠款,对于不能偿还的欠款,其子女不用偿还,但如果子女自愿偿还,是可以的。
另外还要有几种情况无须子女偿还。1.高利贷欠的债,超出国家规定的那一部分不用还。 2.赌博欠下的债务,因为属于非法债务,所以不受法律保护,无须偿还。3.父母属于所欠债务的担保人,担保人过世子女不用还。
从法律和道德情理两个层面来说,父母生前欠下的债务如果是合法债务,子女在有还债能力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替父母还债。村里的债务欠着不还,街面上人情来往的,也有点说不过去。如果是非法债务可以直接拒绝偿还。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这个要具体情况貝体对待,如果欠的债全部用与家庭开支或建房娶媳妇借的饯,儿女们有义务还,如果是土地提留和计划生育罚款可以根据自已的能力,如果是打牌和做事经营不善与家庭毫无关系,特别是儿女不知情的欠款可以拒不归还。
人死了还需要还款吗?
现有法律会视情况而定,有法条说明,这里无需论证。但是,从道义,因果,天道而论,还是应尽全力去还,欠财总是要还的,超越时空,也是因果相随。况且,对方也不易,不要把痛苦嫁接给别人,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自古天经地义,这是责任,这是义务,这是应受之苦,不可逃避,这是道义,这是天道!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呆账对后代有影响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呆账对后代有影响吗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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