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开放式基金赎回规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开放式基金赎回规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开放式基金的赎回有什么规定?赎回的金额怎么计?
摘自《开放式基金投资指南》王香奇、李茜编著 赎回一般采取份额赎回的方式,即投资人确定赎回份额,销售机构按下列公式计算投资人应得赎回资金总额: 赎回资金总额=赎回份额×基金单位净值一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基金单位净值×赎回手续费率; 赎回时使用的单位基金净值按未知价法确定,即使用投资人提交赎回申请当日收市后的单位基金净值。
投资人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量不得超过申请日该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可用余额。
开放式基金的巨额赎回有哪些特别规定?
现实中,开放式基金赎回方面的限制,主要是对巨额赎回的限制。根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的规定,开放式基金单个开放日中,基金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0%时,将被视为巨额赎回。巨额赎回申请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以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也就是说,基金经理根据情况可以给予赎回,也可以拒绝这部分的赎回,被拒绝赎回的部分可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并以该开放日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当然,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通知基金投资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体及其他相关媒体上公告。通知和公告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证券交易日。 新公布的《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工作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五十三条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按时支付赎回款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二)证券交易场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三)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因而有关赎回的问题,除法律规定外,投资者还应注意基金合同中的约定。 日常赎回的时间为深、沪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即深、沪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时间段。赎回在交易时段内什么时间赎回都是一样的!
开放式基金“赎回”是什么意思?
根据基金单位是否可增加或赎回,可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发行总额不固定,基金单位总数随时增减,投资者可以依据基金单位净值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申购或者赎回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投资者可以向基金管理公司买卖,基金的规模也随投资者的买卖而变化。
封闭式基金发行总额确定,除非发生扩募等特殊情况,基金单位总数保持不变,基金上市后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市场转让、买卖的一种基金。封闭式基金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投资者不可以向基金管理公司赎回,而只能在证券市场按市场价格转让。
开放式基金的交易规则是什么?
1、交易
1)销售网点:开放式基金不在交易挂牌交易;它通过基金管理公司及其指定的代销网点销售,证券公司和银行是最常见的代销渠道。
2)申购与赎回:投资者需要认真阅读有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契约、投资金额的底限、开户程序、交易规则等文件,以决定所投资的基金;然后通过该基金管理公司指定的代销网点开立基金账户及该网点要求的资金账户,经确认后才能进行认购或申购及赎回该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在办理完交易手续的若干工作日(由基金管理公司规定)内,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打印成交确认单,至此,交易完成。
3)最低投资限额:由各基金管理公司规定。
2、申购费与赎回费
1)申购费。指投资人购买基金单位需支付的费用,销售费可在投资人申购基金单位时收取,即前收申购费;也可在投资人赎回基金单位时收取,即后收申购费,其费率一般按持有期限递减。我国《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规定,开放式基金可收取申购费,申购费不得高于申购金额的5%,申购费可在基金申购时收取,也可从赎回金额中扣除。
2)赎回费。指投资人卖出基金单位时支付的费用,赎回费与后收申购费不同,后收申购费属销售佣金,赎回费则是针对赎回行为收取的费用。后收申购费收入由基金管理公司支配,而赎回费收入则归基金所有。我国《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规定,开放式基金可收取赎回费,但赎回费不得超过赎回金额的3%。
总的来说,投资人持有基金单位年限越长,每年实际担负的费率越低,而且现有费率各基金公司也会随市场反应调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开放式基金赎回规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开放式基金赎回规则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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